據環保部部長陳吉寧介紹,“十二五”期間,四項主要污染物——化學需氧量(COD)、氨氮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量持續大幅下降,已提前半年完成“十二五”規劃目標;我國酸雨面積已經恢復到上世紀90年代水平;江河劣Ⅴ類斷面比例由2001年的44%降到2014年的9.0%,降幅達80%。此外,2014年,全國五種重點重金屬污染物(鉛、汞、鎘、鉻和類金屬砷)排放總量比2007年下降五分之一,重金屬污染事件下降到平均每年3起。
在開展戰略和規劃環評方面,陳吉寧表示,環保部已相繼完成五大區域(環渤海沿海地區、北部灣經濟區沿海、成渝經濟區、海峽西岸經濟區、黃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區)戰略環評,以及西部大開發戰略環評和中部地區發展戰略環評,開展360多項規劃環評。
據介紹,“十二五”以來,國家層面對151個不符合條件的項目環評文件不予審批,總投資達7600多億元,涉及交通運輸、電力、鋼鐵有色、煤炭、化工石化等行業。
對于PM2.5的治理問題,陳吉寧說,2014年,首批實施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的74個城市PM2.5平均濃度比2013年下降11.1%。同時,治理大氣污染的區域聯防聯控機制日臻完善,京津冀、長三角、珠三角等重點區域建立了區域大氣污染協作機制。據陳吉寧介紹,我國已建成發展中國家較大的空氣質量監測網,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部具備PM2.5等6項指標監測能力。
今年是新環保法的實施年,陳吉寧說,今年,環保部以偷排、偷放等惡意違法排污行為和篡改、偽造監測數據等弄虛作假行為為重點,依法嚴厲查處環境違法行為。據他介紹,今年1至8月,全國范圍內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案件共405件,罰款數額近3.3億元;實施查封、扣押案件共2400件;實施限產、停產案件共1524件;全國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116起,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1029件。
陳吉寧透露,今年,全國共檢查企業100余萬家次,責令停產近2.3萬家,關停取締1.5萬余家,罰款3.5萬余家;先后約談13個城市政府主要負責人。
盡管霧霾頻繁來襲,“但要看到,我國是世界上前位提出治理PM2.5的發展中國家,我們取得的成效是積極的。”這是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在談到“十二五”生態環保取得的成就時所做出的肯定表示。他說,今年1至8月,京津冀地區PM2.5平均濃度與2013年同期相比下降29%;北京達標天數增加23天,重污染天數減少22天。